摘要:来源:【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近一个月来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确实减少了,立牌的举措真是给水域多了张‘护身符’……”日前,缙云县公安局食药环知侦查大队负责人在与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接工作时,不禁赞叹禁渔区立牌带来的显著效果。缙云县好溪、...
来源:【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近一个月来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确实减少了,立牌的举措真是给水域多了张‘护身符’……”日前,缙云县公安局食药环知侦查大队负责人在与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接工作时,不禁赞叹禁渔区立牌带来的显著效果。
缙云县好溪、新建溪、永安溪三条溪流穿城而过,丰富的水资源滋养了渔业,却存在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的现象。2020年以来,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就高达40余件。如何根治非法捕捞,成为当地头痛的难题。
今年6月1日,冯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缙云县胪膛村礼堂公开开庭审理。法检两家邀请了40余位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庭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经审判,冯某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禁渔期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护鱼的意识。
缙云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制作了普法宣传手册,还前往新湖村,为村民开展“量身定制”的普法讲座。参加的村民表示普法生动易懂。村干部还提出大部分禁渔区未设立告示牌,建议设立告示牌。
很快,在缙云县检察院和县农业农村局的合作下,5个禁渔区的10块告示牌设立起来了。“我们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现在知道了这里是禁渔区,全年禁止捕鱼甚至钓鱼。”周边村民表示,以后要遵守禁渔区、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共同守护缙云水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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